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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抨擊西方人權雙標準
2002.5.27  11:51:22 AM      閱讀4061次
 (The Middle East Wire﹐22/05/2002﹐伊光編譯)
    

  利雅得5月19日消息﹕ 沙特官員昨天向報界表達了對西方人權組織虛偽行為的憤怒。


  他說﹐凡是對待世界各地的穆斯林人權問題﹐他們態度立即轉播﹐對穆斯林公開歧視和嫉恨。 沙特司法部長阿卜杜拉•賈芝拉在新聞發佈會上說﹕“在對待世界各地的穆斯林問題上﹐西方國家的人權組織實行雙重標準﹐把穆斯林看得比西方人低一等﹐實在令人好奇怪。” 他呼籲﹐看來有必要建立穆斯林的世界人權組織﹐出來講公理﹐特別是在穆斯林問題上﹐我們有責任保護世界各地的穆斯林人權。


  “凡是穆斯林受到迫害的地方﹐這些人權組織表現得羞答答﹐慢吞吞﹐即使說話﹐也是避免重點和要害﹐敷衍了事。 他們多數是迴避本質性的問題﹐而在枝節問題上發揮﹐有意保護壓迫穆斯林的當局。 而在對待基督教社會和非穆斯林社會的問題﹐故意聲張﹐製造新聞轟動效應﹐顯示他們保護人權有功。”


  “西方的人權組織看不慣穆斯林國家內政管理的伊斯蘭制度﹐他們攻擊說﹐這是政教合一﹐是宣傳宗教﹐但是﹐他們卻掩護西方的傳教士到處佈道傳教﹐用基督教收買人心﹐服從西方國家的殖民利益。 凡是談到伊斯蘭的法制﹐他們瘋狂地攻擊﹐把伊斯蘭的文明描述得十分野蠻﹐不如西方制度文明。 例如﹐沙特阿拉伯是依伊斯蘭法制為立國之本﹐對嚴重的殺人、強姦、叛教、搶劫、販毒和吸毒等罪惡要判以死刑﹐對偷盜要剁肢。 事實證明﹐伊斯蘭的這些法制能產生積極的社會效果﹐保證社會安定﹐保護廣大人民的安全和利益。 當他們攻擊沙特阿拉伯對待罪犯太嚴厲的同時﹐對待世界其他地方無故屠殺數以千計的穆斯林罪行卻裝聾作啞﹐並且找借口為他們解脫。”


  賈芝拉部長在回答記者問題時說﹐沙特政府正在努力加入國際法制社會﹐對國際人權法的四個部份﹐已經批准了兩個。 還有兩個﹐沙特政府司法部門需要時間研究和調整法律程序﹐以後要考慮接受國際一致的原則。 沙特阿拉伯願意在共同遵守的國際法基礎上﹐對伊斯蘭法制做技術性的調整﹐比如設立律師制度和犯罪人自我辯解程序。 伊斯蘭法制的基本原則是重證據﹐而且重教育﹐儘量不實行懲罰﹐因此﹐在法官判決之前考慮的問題和因素比西方法律要經過更多的研究程序。


  他說﹕“我無意在此處處為沙特阿拉伯的伊斯蘭法制辯護﹐我們工作中有不足和需要改進的部份﹐我們有必要學習西方法制合理的地方。 但是﹐我必須指出﹐沙特阿拉伯不會放棄伊斯蘭法制﹐並且希望新聞記者們對待西方新聞媒體對穆斯林社會仇視和不友好的態度要有高度的警惕﹐他們到處在對穆斯林文明誹謗和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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